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人员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发表时间:2018-11-01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	闽监管协[2018]38号
各监理企业:
   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相关证件管理工作,请各企业就下述情形立即开展自查自纠:
    一、企业有关人员冒用他人信息获取《福建省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》或相关证件进行监理项目人员登记的。
    二、在建工程继续使用离职人员《福建省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》或相关证件进行监理项目人员登记的。
    三、在工程项目报建中,本企业监理项目人员登记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的。
    请各监理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即日起被投诉或经各类检查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,我会查实后,将提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并扣信用分。
	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
	2018年9月28日